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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什么意思? 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

2023-02-09 18:51:23热点帅气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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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很多关于缔约过失什么意思?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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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缔约过失什么意思?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适用情形及后果

三、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缔约过失责任表现为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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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缔约过失什么意思?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违反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义务,造成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而鲜明的特征:只能在缔约过程中产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下的在先合同义务;是对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补偿性的民事责任。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适用情形及后果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认定缔约过失来源于责任时必须考虑的条件和因素。本文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得到正确回答,准确反映其本质,其外延和内涵不应扩大或缩小,否则会造成法律不公。

因为它会给责任人带来法律上的不良后果,同时表现为社会对责任主体的道德谴责和法律的惩罚。因此,必须科学合理地确定,以保障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保护责任主体的利益,实现法律的功能,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

由于行为人的行为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密切相关,根据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本文将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分为以下六个方面:

(1)缔约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缔约过程中。

(三)一方或双方违反了因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先合同义务。

(4)违反先合同义务导致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

(5)违反在先合同义务的一方主观上有过错。

(6)违反先约的行为与信赖利益的损失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三、构成缔约过失责任的条件,缔约过失责任表现为哪些情形

由于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包括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具体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要素:

1、缔约一方违反法定的附随义务或者先合同义务。在缔约阶段,当事人联系协商订立合同时,已经从原来的普通关系进入了特殊关系(信托关系)。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对对方承担一定的义务,一般称为附随义务,即相互帮助、相互照顾、相互通知、相互诚实。如果当事人违反了附随义务,破坏了缔约关系,则构成缔约过失,有可能承担责任。

2、违反法定的附随义务或者在先的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信托利益的损失。没有损失就不存在赔偿问题,而所谓信赖利益损失,是指相对人因为相信合同会有效成立但合同不成立或无效而遭受的利益损失。这种信赖利益必须建立在合理信任的基础上,即在缔约阶段,一方的行为已经使另一方相信合同可以成立或者有效。如果不能从客观事实上信赖合同的成立或生效,即使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也是由于承包人自身的判断失误造成的,不能认定为信赖利益的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者先合同义务的一方,主观上必须有过错。这里的过错既包括故意,也包括过失。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在缔约阶段违反了附随义务,最终导致合同不成功或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且,责任的大小与过错的形式无关,因为缔约过失责任是以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为基础的,其立足点在于最终的物

4、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定的附随义务或者先合同义务与另一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失是行为人缔约过失造成的,而不是其他行为造成的。如果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就不能允许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这是责任制度的内在要求。

以上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否则不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同时,这四个要素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缔约过失责任的认定必须严格按照这四个要素进行。

以上就是关于缔约过失什么意思?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