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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 地域管辖

2023-02-26 05:47:42热点帅气的蚂蚁
网上有很多关于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地域管辖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

网上有很多关于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地域管辖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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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域管辖是以法院与()之间的隶属关系和关联关系来确定。 A.

二、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

三、我国的地域管辖制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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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域管辖是以法院与()之间的隶属关系和关联关系来确定。 A.

关于

和相关性

地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根据各法院管辖范围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事实上,属地管辖权是由法院与当事人的隶属关系、诉讼标的和法律事实决定的。

二、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审理。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地方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法理解析】确定属地管辖的标准,一般来说是根据当事人所在地的管辖来确定,或者根据诉讼标的,根据当事人所在地的管辖来确定,这是一般的属地管辖;根据诉讼标的,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在我国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的是原告是被告的原则。

地域管辖的确定主要基于以下两点:(1)人民法院的管辖与国家的行政区域相一致,使诉讼当事人所在地(特别是被告住所地)与人民法院的管辖有一定的联系。当事人所在地在一个行政区域的,由该行政区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或者法律事实与人民法院管辖的隶属关系。

即诉讼标的、诉讼标的或法律事实属于哪部法律的管辖范围,案件由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辖。

三、我国的地域管辖制度是什么?

地域管辖又称属地管辖或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属地管辖是在确定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同级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确定当前民事诉讼地域管辖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根据行政区划;二是根据当事人或诉讼标的与人民法院的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域管辖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除专属管辖外,其他管辖地的被告住所地法院对案件均有管辖权。总体上体现了一种以“原告即被告”、“被告即原告”为例外原则,兼顾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确定管辖的立法理念。

我国采用属地管辖。

以上就是关于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地域管辖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