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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制度及流程 工程索赔程序流程图

2023-03-05 15:08:42热点帅气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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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很多关于工程结算制度及流程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工程索赔程序流程图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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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结算制度及流程

二、工程索赔程序

一、工程结算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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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省

2020年5月28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时间框架年《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实施施工过程结算。

合同对施工过程中的结算期限没有约定的,期限为28天。

施工过程结算文件经发包方签字认可后,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由两种肥探节约承包方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对未办理竣工结算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

发包人应按约定比例支付工艺结算款。未约定支付比例的,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支付比例在80%至90%之间。

二、浙江省

2020年5月20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自6月20日货物运出香气起,在全省房建、市政工程全面实行施工过程结算。

适用于刘汽车可在省内实行分段实时结算的新开房建和市政工程。重点关注360示范项目含政府投资项目和合同期18个月及以上新开工项目的问答。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施工过程结算涉及人工、材料补货的,可参照本省现行指导定价依据执行,补货时间与节点周期一致。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格调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当期流程结算中同步办理价格结算;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遗漏、增减或计算偏差均应根据合同进行计算,并在结算过程中支付。

建设单位应根据结算周期做出相应的结算报告,并提交给施工单位。对答复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28个工作日确定。

如果由于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验收,仅在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90天,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三、四川拿剧论自卑。

2020年1月22日,四川发文称,施工合同期两年以上的新开工项目,要积极落实施工过程结算。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发包人不得以审计未完成为由拖延工程进度结算,从而拖延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

在施工过程的沉降段,要弥补滑移和密集堆积点,根据工程主体结构进行划分,如东西一清,盾密施工,分项工程或工期保持。

人工费的分摊周期要慢,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单独约定。

施工过程的结算节点、当地施工过程分段结算的详细范围、计量计价方法、计量计价争议处理、风险范围、验收要求,以及支付程序、时间、比例、逾期支付等内容,在全市建设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四、广东省

2019年6月13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通知,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过程结算。

对于建设过程中有结算的项目,在行政审批、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时,可以简化手续,减少抽查频次。

对于已经开工的项目,承包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和解

全面实行施工过程结算,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进行结算,支付工程款。

六、重庆

2018年12月20日,重庆市住建委发布《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款结算和支付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对建设期超过2年的新建项目进行建设过程结算。

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施工过程的结算周期和计价方式,以及支付时间、程序、方式和支付上限。

施工过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施工图、施工方案、已确认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

实行过程结算的项目,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预售资金等过程中,给予政策支持。

七、山西省

2019年3月22日,《关于在建筑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以下简称《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第57号)》)发布,5月1日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实行施工过程结算。

施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应当在施工过程中结算。

发包人未支付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发包人未按要求完成施工过程结算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长期拖延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发包人,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

对发包、承包、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含财务审查)等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因违法行为难以实施结算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通过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

二、工程索赔程序

法律分析:工程索赔程序如下:

一、索赔提交。

二、理赔资料登记及盲备。

三、提交索赔的基本部分。

四、索赔文件的审核。

五、由雇主审查。

六、洽谈。

法律依据:《通知》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工程结算制度及流程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工程索赔程序流程图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