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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2023-03-10 23:04:45热点帅气的蚂蚁
网上有很多关于工伤死亡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关于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

网上有很多关于工伤死亡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关于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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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法律上工伤赔偿与工龄有什么关系?

二、工伤死亡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三、关于工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在法律上工伤赔偿与工龄有什么关系?

没有直接关系。工龄和个人收入有关。个人收入与缴纳的工伤保险金有关。工伤保险金额与工伤赔偿金额相关。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工伤死亡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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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的法律规定是: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生前死亡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无劳动能力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标准为:配偶40%,其他亲属30%,丧偶老人或孤儿10%。为受抚养亲属批准的养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工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终止劳动。

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劳动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终止劳动。

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和《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755-7900《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工伤认定办法》755-79000。

另外还有省、直辖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扩展数据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和生育时得到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根据险种确定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退休;

(二)患病或者受伤的;

(三)因工致残或者患职业病的;

(4)失业;

(5)轴承。

职工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费必须按时足额缴纳。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法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进行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鼓励个体劳动者参加储蓄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要创造改善集体福利的文章,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死亡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关于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