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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材料怎么写? 个人报案材料怎么写求范文

2023-03-23 00:08:26热点帅气的蚂蚁
网上有很多关于报案材料怎么写?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个人报案材料怎么写求范文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网上有很多关于报案材料怎么写?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个人报案材料怎么写求范文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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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才能查到派出所有没有本人的报案纪录?

二、报案材料怎么写?

一、怎么才能查到派出所有没有本人的报案纪录?

当然是去派出所查询了。你去派出所报了案。你有书面记录并输入电脑。你报警。110指挥中心有你报警的通话记录。警察局会有一份被传达的警方记录,其中会包含报案人的信息。

正式报告/登记损害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受害人)将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的,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举报。

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检举、控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举报。《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报告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举报。

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检举、控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举报。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部门。报告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

如果是口头举报,接待人员应当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在管辖范围内,对举报材料及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应当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案件的法定管辖范围,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报案。

二、报案材料怎么写?

一、开头,填写某机关管辖的案件承办机关名称。二、基本内容1、自我介绍。2、您举报的案件基本内容。3、基本内容最后一段应该这样写:以上我(公司)提供的材料完全属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结尾注明报案人姓名(需签名、盖章、公司或单位公章才能报案)和时间。四、注意:

1、举报材料可以手写,但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也可以打印。打印时最好用A4纸;2、举报材料必须如实陈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3、报案时,报案人需携带书面报案材料、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4、举报材料送达举报机关后,由举报机关工作人员在举报材料首页右上角签名。《刑事诉讼法》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的,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举报。2、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检举、控告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举报。

4、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并通知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再移送主管部门。其他规定:

1、报告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如果是口头举报,接待人员应当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在管辖范围内,对举报材料及时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应当根据事件的性质和案件的法定管辖范围,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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