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斡旋贿赂罪构成要件 斡旋受贿罪构成要件

2023-04-04 05:33:28热点帅气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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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很多关于斡旋贿赂罪构成要件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斡旋受贿罪构成要件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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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斡旋贿赂罪构成要件

一、斡旋贿赂罪构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完整性。本罪的客体是财产。但不应狭义理解为现金和特定物品,而应看是否包含财产或其他利益。这种好处可以立即实现,也可以在未来实现。

因此,财物作为受贿罪的客体,必须具有物质利益,并以客观形式存在。包括:货币、证券、商品等。另外,对于行贿人来说,他追求的利益重心可以是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财物的使用价值。因此,受贿罪中的贿赂:财物,在一定意义上属于物品的范畴。

受贿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利用职务之便。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实施某种行为的资格,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权力。

具体来说,是指利用我的职位范围内的权力,即在我的职位上直接处理一件事情的权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是典型的受贿行为。司法实践中,大量的贿赂犯罪都是利用职权上的便利构成的。比如物资调拨、分配、销售、采购的负责人,利用自己的调拨权、分配权、销售、采购权,满足行贿人的欲望,收受财物。

一、受贿与斡旋受贿的区别如下1、主体:受贿罪是行为人利用自己的职权;斡旋受贿罪是行为人本身没有权力,而是通过职务、地位上的便利,劝说被授权人实施职务行为;2、客观方面:行为人在受贿罪中为请托人谋取的利益不受正当性限制;在斡旋受贿犯罪中,要求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另外,受贿罪规定的是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在斡旋受贿犯罪中,规定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3、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介绍贿赂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明知是在帮助行贿人或行贿人促成贿赂交易。

客观上讲,是行为人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介绍、撮合,从而促成行贿受贿行为的实现;二、斡旋受贿犯罪按行贿罪处理,即按照惩治行贿罪的规定处罚:个人受贿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5万元个人受贿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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