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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和盗伐的区别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

2023-04-08 12:12:31热点帅气的蚂蚁
网上有很多关于滥伐和盗伐的区别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

网上有很多关于滥伐和盗伐的区别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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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滥伐和盗伐的区别

一、滥伐和盗伐的区别

法律分析1、不同的犯罪对象。盗伐林木罪不仅侵犯了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林木所有权,还侵犯了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了两种特定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滥伐林木罪主要是违反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直接侵害的只是特定的社会关系,属于单纯的客体。

字体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不同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犯罪对象不同。盗伐林木罪的客体可以是普通树木,也可以是珍贵树木。滥伐林木罪的客体通常是普通树木,珍贵树木不能成为本罪的客体。第二,作案方式不同。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分子往往采用秘密方法,在林木所有者或管理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林木非法据为己有,具有秘密性;毁林罪的犯罪者往往是森林所有者或管理者本人。他们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毫无掩饰地公然非法砍伐树木,这是公开的。第三,罪名数量不同。

盗伐林木罪中“数量较大”的起点是指2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盗伐林木罪中“数量较大”的起点是指10至20立方米或者500至1000株幼树。

字体犯罪的主观方面是不同的。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主观上希望通过盗伐林木积极追求侵占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森林的犯罪结果,还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是认定盗伐林木罪的必要条件;滥伐林木罪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并不是该罪的必备要件。

4、不同的犯罪主体。作为盗伐林木罪的主体,必须是林木所有者以外的自然人或单位;滥伐林木罪的主体可以是林木所有者、承包经营者等自然人或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非法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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