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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全文(最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全文

2023-04-08 19:48:36热点帅气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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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法全文(最新)

一、担保法全文(最新)

法律的主体性: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的内容发生数量、价格、货币、利率等变更的。未经保证人同意,债务人债务减少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债务加重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了主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变更主合同内容,但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没什么区别!说明第三十条指出责任加重,不承担;时间变更的,以原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另外:第三条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变更主合同内容,但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原担保协议将继续承担。也是司法解释对《担保法》的详细规定。

法律客观性:《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担保物权人对担保财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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