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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司法解释

2023-04-14 00:10:28热点帅气的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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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很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司法解释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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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

一、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

民事诉讼中有八种证据:(1)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五)视听资料;(六)电子数据;(七)证人证言;(8)检查记录。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原告起诉时应提供有效证据。证据必须注明证据来源;书证要提交原件,物证要提交原件;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副本、照片、复印件或者节录本。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期限。当事人逾期不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拒绝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能成立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驳回证据,或者接受证据但予以训诫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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