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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和承诺的概念以及构成条件? 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

2023-04-14 01:08:11热点帅气的蚂蚁
网上有很多关于要约和承诺的概念以及构成条件?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

网上有很多关于要约和承诺的概念以及构成条件?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要约与承诺的构成要件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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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约和承诺的概念以及构成条件?

二、有效的要约和承诺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要约和承诺的概念以及构成条件?

要约的要素:1。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2.要约必须向对方当事人提出;3.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验收要素:1。承诺必须由允诺人做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将视为拒绝原要约,构成新要约。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期限内作出,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规定。

注:承诺是受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即受诺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并与要约人订立合同。承诺应当通过通知作出,除非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承诺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交付要约人,合同即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承诺在国际贸易中也叫“接受”或“成交”。

二、有效的要约和承诺应具备哪些条件

“要约”一词一般出现在合同中,合同中也有很多规定,包括合同要约的生效条件和合同承诺。那么合同要约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呢?合同承诺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边肖总结了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下面的知识能帮到你。一、合同要约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字体要约必须有订立合同的意图。所谓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中含有希望,并且已经决定与对方订立合同。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相关价目表、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的交付一般不能作为要约。当前位置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一般认为,要约应当向特定的人发出,而这个特定的人就是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人。

而且特异性不限于一个,也可以是几个,但必须都是确定的。要约应该发送给特定的人,但也有例外,比如广告。因为不是发给特定的人,所以不是要约,而是合同提议,也叫要约邀请。希望别人看到广告后给他发要约,但广告中的悬赏广告是要约。3、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即要约应当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便受要约人阅读后决定是否同意合同并作出承诺。

字体要约必须到达受要约人。只有送达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才能知道要约的内容,决定是否接受要约。二、合同承诺生效的条件是什么?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向要约人表达的订立合同的意思。有效的承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即使受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知道要约的内容并表示同意,也不能认为是承诺。受要约人通常指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他们的承诺都具有同样的效力。2、承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做出。

所谓生效时间,是指如果有回复时限,规定的时限为生效时间;如果对要约的答复没有期限,通常认为一个合理的时间(如函电往来和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字体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也就是说,承诺必须是无条件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

因此,第三方对要约人作出的任何“承诺”;任何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些也叫“晚承诺”);任何内容与要约不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合同只有在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对于口头要约,除非要约有期限,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成立。一旦要约人理解,口头承诺即生效。

非口头承诺的生效时间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一般认为,接受和要约一样,可以在发送给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是,逾期的撤回承诺通知不具有撤回承诺的效力。边肖提醒你,你应该准确地记住要约不可撤销的两类情况。特别是,要求受要约人不仅“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好准备”。两个平行条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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