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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组需经过哪些法律程序? 破产重整程序

2023-04-20 03:21:22热点帅气的蚂蚁
网上有很多关于破产重组需经过哪些法律程序?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破产重整程序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网上有很多关于破产重组需经过哪些法律程序?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破产重整程序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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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重组需经过哪些法律程序?

二、破产重整的流程

一、破产重组需经过哪些法律程序?

一、公司存在《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原因。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起《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投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

三、法院审查《重整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责令债务人重整并公告。(《破产法》第71条)四、法院指定管理人。五、法院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告通知未知债权人。法院应缩短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六、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审核,编制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实。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自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八、在破产重整中,债务人进入重整期后,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业务,管理人应当在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后,将财产和业务移交给债务人。

九、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法院裁定之日起6个月内将《重整计划草案》同时提交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内容见《破产法》 81条)。应债务人或管理人的请求,法院可下令延长三个月。未按时提交的,由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宣告破产。(《破产法》第79条)

十、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应当出席会议,分组讨论、表决。(投票规则见文章《破产法》 82、84)在10一、,如果每个投票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则《重整计划》通过。未通过的,按照《破产法》 87条处理。(破产法86、87)

10二、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和管理人应当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法院经审查认为合法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核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草案》对债务人和所有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重整计划草案》未依第八十七条规定予以核准,或所采用的《重整计划草案》未予核准者,法院应裁定终结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破产法86、88、92)10三、 《重整计划草案》批准后,进入《重整计划》执行程序,由债务人执行。

此时,已经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将财产和营业事务移交给债务人。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一名经理监督《重整计划》的实施。在监督期间,债务人应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收款人的财务状况。监督期限届满,管理人应当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报告之日,监事的监督职责终止。经管理人申请,法院可以决定延长监督期限。(《破产法》第89、90条和第91条)

10四、 《重整计划》当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公司恢复良好状态时,重整程序结束,公司恢复正常经营。10五、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应当根据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裁定终结《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后进入破产程序

二、破产重整的流程

1、适用,前提是公司有《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原因。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起《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投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

3、法院审查《重整申请》,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责令债务人重整并公告。4、法院指定的管理人。5、法院通知已知债权人,公告通知未知债权人。法院应缩短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审核,编制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实。7、自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后,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业务,管理人应当将财产和业务移交给债务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四条重整计划实施完毕后,债务人对依照重整计划减少或者免除的债务不再承担偿还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破产重组需经过哪些法律程序?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破产重整程序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