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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过了吗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

2023-06-04 15:08:33热点帅气的蚂蚁
网上有很多关于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过了吗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

网上有很多关于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过了吗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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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过了吗

二、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一、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过了吗

细节需要调查。根据你所说的,债务人在5月份肯定停止履行义务了。本案中,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故适用无联莱口研《担保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即12月前。债权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5月-11月)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保证人愿意继续对该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的。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本应免除,法院应依法驳回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请求。

《担保法》问答360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二款规定,在《念德和守传戒绝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诗有限参与的权利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二、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的目的、起点和法律效力是不同的。诉讼时效是一个可变的期间,由于一定的法律原因,可能产生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届满,消灭的只是胜诉权或抗辩权,实体权利不会丧失。保证期间在性质上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预定期间,即权利人享有一定实体权利的期间。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明确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是两个概念。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持续时间,关系到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保证期间为预定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只有在保证期间未过的情况下,才需要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适用。过了保证期间,保证责任就不存在了,诉讼时效也就不存在了。通常法定诉讼时效为三年,保证期间为六个月。债务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尽快找到律师代理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越早申请,越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减少相关损失。

保证期间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债权人向债务人(一般保证的情况下)或保证人(连带保证的情况下)主张权利的期间。保证期间是一个恒定的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自己的保证期间。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持续到一定期间,导致其债权消灭的法律事实。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丧失胜诉的权利。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保证人确定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得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债务人知道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是,自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可以决定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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