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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是什么

2023-06-17 20:30:59热点帅气的蚂蚁
网上有很多关于婚假国家规定多少天?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是什么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

网上有很多关于婚假国家规定多少天?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是什么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内容导航:

一、婚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二、关于国家规定婚假相关的资料

一、婚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婚假的一些规定1、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的,可以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3、如果男女双方结婚时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可以根据距离给予旅行假。4、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再给假。5、婚假包括公假和法定假。6、再婚者可享受法定婚假。

另外,婚假在中国不同地区会略有不同,但婚假最少3天,最多18天。

二、关于国家规定婚假相关的资料

根据《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定婚龄的初次公民,可以享受三天法定婚假;第一次晚婚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二婚者只能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我们来看看2015年最新的国家法定婚假规定。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者,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3、如果男女双方结婚时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可以根据距离给予旅行假。4、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再给假。5、婚假包括公假和法定假。婚假和旅行假期间的工资

婚假、事假期间,工资照发,即带薪休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晚婚的,除了最多3天的假期外,还额外增加7天假期。如果晚婚的人住在镇上但没有工作,或者是私企360问老板,居委会或镇政府一般会对晚婚的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如果晚婚的是私企员工,老板也要给婚假,和国企是一样的。

二婚假规定一、享受二婚价。负婚假期间工资:婚假、事假期间,工资照发。二:婚假天数1、按法定婚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者,可享受晚婚假5天(含法定婚假3天)。3、如果男女双方结婚时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可以根据距离给予旅行假。

4、探亲假(探望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再给假。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休假。一般情况下,婚假最长三天。晚婚的具体婚假时间现在一般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都刑减刻皮鱼关始妒区划生育法》以省或直辖市的规定为准,全国各地规定不一致。

再婚的人和初婚的人一样,应该享受婚假的待遇。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员工享受三天婚假。关于再婚人员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经给出过明确的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精神和国家关于职工婚假的规定,再婚人员与初婚人员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再婚职工应当享受与初婚人员同等的婚假待遇”。晚婚晚育不要危言耸听奖励。

(1)鼓励晚婚奖励政策1、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增加一周婚假;双方互相享受,一方互相享受;晚婚假应在婚假后继续使用。2、假期期间增加工资和奖金,奖金数额由受益人所在单位规定。但单位自行规定时,奖励金额不得低于同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励,且不影响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二)晚育奖励政策

1、应该晚育的夫妇,应该给予女方15天产假,男方3天产假。享受三天假期的男方必须是初婚人员或再婚人员,从未生育过孩子,且必须有女方单位出具的晚育证明。2、妇女的15天假期应在规定的产假结束后继续使用。男方的3天假期应在女方产假期间使用。

3、假期期间增加工资和奖金,奖金的多少由用户所属单位决定。但单位自行规定时,奖励金额不得低于同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励,且不影响其他奖金,如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等。全国各地婚假规定: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员工晚婚的,将受到旧苏联的惩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额外给予奖金假7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30天的奖励假,男方也可以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停止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前款规定给予奖励。晚婚晚育的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晚婚的公民还将获得七天晚婚假。依照本条例规定晚育的妇女,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其配偶享受产假30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和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天。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育的,由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天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给予三十天产假;产假不能增加的,发一个月基本工资或实得工资。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后参加保险的,按保险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晚婚晚育的农村居民,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重庆: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鼓励市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第一次结婚,二十四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已婚妇女,最后一次结婚。晚婚的职工,婚假增加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产假增加20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同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男25岁,女23岁登记结婚属于晚婚。已婚女性24岁第一次生育是晚育。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以下奖励: (一)初次晚婚的,婚假延长20天;(2)晚育的初产妇,产假延长30天;(三)产假期间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延长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居住的,护理假为20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晚婚晚育的农民和城镇职工,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福建:晚婚婚假=15天。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婚假15天;女方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至180天,男方护理假为7至10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甘肃:晚婚婚假=30天。

男二十五岁,女二十三岁以上的初婚是晚婚;已婚妇女晚婚生育或者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视为晚育。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一)晚婚的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婚假30天;实行晚育的,产假为105天,并给予男方15天的护理假;(二)晚婚晚育的农村居民,免征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两年。"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员工晚婚的,婚假增加10天;实行晚育的,产假增加十五天。其他晚婚晚育的城镇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广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给予12天晚婚假;已婚女职工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给20天产假;晚婚晚育的,在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常发放,不影响其应享受的待遇和奖励。贵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7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增加产假9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农民晚婚的,免除夫妻双方1年的农村义务工;晚育的,免除产妇1年的农村义务工。”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实行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公民晚婚晚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给予适当照顾。”

黑龙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日,假期工资照发。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聘任、工资调整、职级晋升;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

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一)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 增加婚假十二天;(二)晚育的女职工,凭《生殖保健服务证》 增加产假三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三)农村村民凭《结婚证》 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 ,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四)本条前三项以外的人员,凭《结婚证》 或者《生殖保健服务证》 ,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晚婚晚育的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农民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村民委员会优先安排宅基地。

本条例所称晚婚,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

辽宁: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

内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以上初育者为晚育。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对晚婚晚育者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宁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可以增加产假四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工资、资金照发。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四天,晚婚、晚育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农民夫妻晚婚、晚育的免去当年的无报酬农村用工。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组织从业人员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30日,其配偶享受10日看护假。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增加的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以及看护假期间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

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山西:晚婚的婚假=1个月

符合晚婚规定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享受产假6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农业人口,实行晚婚或晚育的,免去一方或双方1年的集体义务工。”

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农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层人民政府可予以适当奖励。”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农牧民晚婚、晚育的,减免夫妻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或者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

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前款规定的休假视同出勤。”

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婚假国家规定多少天?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是什么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