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巴生活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热点 >内容

热点

离婚案件中,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是指哪些? 离婚四类财产属于女方

2023-06-26 05:56:05热点帅气的蚂蚁
网上有很多关于离婚案件中,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是指哪些?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离婚四类财产属于女方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

网上有很多关于离婚案件中,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是指哪些?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离婚四类财产属于女方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内容导航:

一、女方父母给女儿陪嫁车离婚后怎么分配财产女方父母给陪嫁过来的车离婚怎么分配?

二、离婚案件中,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是指哪些?

一、女方父母给女儿陪嫁车离婚后怎么分配财产女方父母给陪嫁过来的车离婚怎么分配?

如果是先办婚礼再领结婚证,女方父母的嫁妆车辆(车辆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分割。如果是领了结婚证后的婚礼上来的,父母的陪护车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女方父母明确表示是给女儿的车。离婚时,法院一般会结合车辆使用、车辆登记、车辆需求等因素来判断车辆的归属,取得车辆所有权的一方会给另一方车辆折价。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在第一国有稳定生活的一方使用的生活用品;走错路说明我来了快,正确(5)其他应该属于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案件中,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是指哪些?

《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中,共同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丈夫和妻子在处理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案件中,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是指哪些?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离婚四类财产属于女方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