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巴生活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热点 >内容

热点

2021土地法全文?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024-08-05 22:21:37热点帅气的蚂蚁
网上有很多关于2021土地法全文?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

2021土地法全文?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网上有很多关于2021土地法全文?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内容导航:

一、2021土地法全文?

一、2021土地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

第二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依法被征收、征用、收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组织的土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被拆迁农民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的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的样式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信息可以公开查询。

林地、草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确认,水面、滩涂养殖使用权的确认,分别按照《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颁发集体土地权属证书,确认权属。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统一登记。

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工作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使用权未确定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并负责保护和管理。

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因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依法转移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原土地登记机关应当注销土地登记。

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期满被批准的,原土地登记机关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有关人民政府组织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

第九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5年。

第十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需要,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复垦区、建设用地区和禁止复垦区等。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应根据土地利用状况确定每块土地的用途。

土地分类和划定土地使用区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

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目标;

(2)规划期;

(3)规划范围;

(4)情节的运用;

(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

第十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进行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涉及下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应当通知下一级人民政府进行相应修改,并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二)耕地计划指标;

(3)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调查。

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土地所有权;

(2)土地利用现状;

(3)土地条件。

地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全国土地利用调查结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土地调查规则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土地定级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土地等级评定标准评定土地等级。地方土地定级结果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l

以上就是关于2021土地法全文?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