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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寻衅滋事定罪标准? 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2024-08-16 11:25:34热点帅气的蚂蚁
网上有很多关于2021寻衅滋事定罪标准?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

2021寻衅滋事定罪标准? 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网上有很多关于2021寻衅滋事定罪标准?的知识,也有很多人为大家解答关于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内容导航:

一、2021寻衅滋事定罪标准?

二、1997年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三、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一、2021寻衅滋事定罪标准?

寻衅滋事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犯罪,是指任意挑衅、殴打、骚扰他人,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的特征:

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对于如何具体理解社会秩序,则存在分歧。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是公共场所的秩序,即人们相对集中、人们生活频繁的场所,如商店、车站等。公共场所也指人们共同生活的地方。既包括人员集中、人员活动频繁的地方,也包括人员分散、人员活动不多、不经常的地方。人们可以在那里从事生产、工作、休息等活动,可以自由流动,没有私有制,也应该属于公共场所。

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秩序。这里的公共秩序是指依据法律和社会伦理道德建立的公共生活规则所维护的正常社会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非公共场所秩序。

刑法规定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有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侮辱或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令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本罪既可以单人实施,也可以聚众形式实施。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后果,并希望这种后果发生。行为人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霸道、贪玩等不健康的心理需求。

寻衅滋事罪的刑事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聚众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摘要)

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两人以上轻伤的;

(二)造成他人精神障碍、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和未成年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

第三条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扰乱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和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造成他人精神障碍、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

第四条敲诈勒索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

(二)多次敲诈勒索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敲诈勒索或者任意损毁、侵占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造成他人精神障碍、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

第五条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性、公共场所的人数、寻衅滋事的时间、公共场所的范围和程度,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第六条聚众三次以上犯寻衅滋事罪,尚未处理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二、1997年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

1997年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或者侮辱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行牵牛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扰乱公共场所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刑法规定: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侮辱或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敲诈勒索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多次聚众实施前款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量刑档次(二档):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侮辱或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敲诈勒索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二)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多次聚众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标准(三种):(1)无事生非:行为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花招等。而无事生非。(2)小题大做: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偶尔发生的矛盾纠纷,在一个借口上小题大做。(因被害人故意引起矛盾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主要责任的除外)(3)拒不改正:行为人因婚姻、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殴打、侮辱、恐吓他人或者损坏、占有他人财物的。一般不认为是“寻衅滋事”,但被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处罚后,继续实施一线行为的,扰乱社会秩序除外。情节标准(四种表现形式):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致人轻伤一人以上或者轻伤二人以上的;(2)造成他人精神障碍、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和未成年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七)其他情节恶劣的。以“异教徒”、“宗教叛徒”为由,任意殴打、追逐、拦截、侮辱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二)“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多次追逐、拦截、侮辱、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他人的;(三)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和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造成他人精神障碍、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恶劣的。利用信息网络侮辱、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扰乱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三)“强行拿取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强行拿取或者胁迫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二)多次敲诈勒索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三)敲诈勒索或者任意损毁、侵占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造成他人精神障碍、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4)“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性、公共场所的人数、寻衅滋事的时间、公共场所的范围和程度,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馆、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在信息网络上传播,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传播,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多次”一般应理解为两年内三次以上(包括被公安机关处罚过的,可扣除)。两年内多次实施各种寻衅滋事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2021寻衅滋事定罪标准?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寻衅滋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