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巴生活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主页>热点 >内容

热点

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

2023-03-24 08:38:39热点帅气的蚂蚁
网上有很多关于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

网上有很多关于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的问题,也有很多人解答有关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知识,今天艾巴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知识,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内容导航:

一、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房产税有哪些优惠政策?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租赁财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国家财政部门分配给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都要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免征房产税。但是用于商业的房地产是不可避免的。

4、所有个人非经营性房产免征房产税。但是,个人所有的经营场所或者租赁财产,应当照章纳税。5、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分支机构拥有的房产,免征房产税。6、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用于居住的住宅,可暂减征4%的房产税。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一)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免税。(2)受损房屋、危房经有关部门鉴定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三)纳税人因房屋大修连续停止使用房屋半年以上的,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税部分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出相应说明。

(4)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办公室、食堂、茶炉、车库等临时用房。为基本建设服务的场地,在建设期间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将此临时用房返还或移交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减少的次月起照章纳税。(5)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6)1988年1月1日起,房管部门收取的租金在租金调整改革前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房管部门出租的其他非经营性房屋是否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和税收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7)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八)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免征房产税。

(九)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政府定价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出租给职工的自有住房和房管部门出租给居民的私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十)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邮政部门所在地的房产,征收房产税;在市、县、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县邮政局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账目中有明确划分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十一)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生产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这里的“供热企业”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综上所述,拥有房屋的人必须缴纳房产税,但是我国也有免征房产税的政策,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就可以免征。所以在缴纳房产税的时候,要看自己是否达标,这样也可以避免自己的钱打水漂。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的知识,后面我们会继续为大家整理关于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